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

塑料袋的出現和環境危害



塑料袋是在1902年10月24日由奧地利科學家馬克斯•舒施opp袋尼發明的。這種包裝物既輕便又結實,深受顧客和商家的喜愛。因此商店,菜場紛紛提供免費塑料袋。

但這項發明在100年後卻給我們帶來了嚴重的環境問題。 由於塑料袋大都是用不可再生降解材料生產的,塑料結構穩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降解,在自然環境中長期不分離。處理這些白色垃圾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溫焚燒。這兩種辦法都不利於環保。

廢塑料的填埋不僅會占用大量土地,而且被占用的土地長期得不到恢復,埋在地裡的塑料袋,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腐爛,對土地有極大的危害,會改變土地的酸堿度,嚴重污染土壤,影響農作物吸收養分和水分,導致農業減產,影響土地的可持續利用。而焚燒所產生的有害煙塵和有毒氣體,同樣也會造成對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因此現在塑料袋已成為了20世紀人類“最糟糕的發明”。

限塑令的實施,正是為了解決或是緩解由於塑料袋的過度使用而帶來的一系列的環境問題。從2008年6月1日起,一切將變得不一樣。厚度小 0。025毫米的塑料袋即超薄塑料袋將被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以提高塑料袋的使用壽命,使人民合理使用、節約使用塑料袋以減少污染。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將不再提供免費塑料袋,提倡消費者重新拎起布袋子、重薪提起菜籃子,重復使用耐用型購物袋,以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量。

環境保護不是一個人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大家的事、國家的事、後代的事,需要全社會一起行動共同參與。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說,限塑令將是一項造福後代子孫的措施。也許在不久的將來,塑料袋會從我們的生活中消失。 愛護環境,人人有責!讓我們從使用塑料袋的禁錮中解放出來吧!塑料袋回收價值低塑膠袋,大多為回收而進入環境,其對環境主要有兩種危害,即“視覺污染”和“潛在危害”。

視覺污染是指散落在環境中的廢塑料制品對市容、景觀的破壞。在大城市、旅游區、水體、鐵手提袋道旁散落的廢塑料給人們的視覺帶來不良刺激,影響城市、風景點購物袋的整體美感。 而且損害了我們國家和國民的形像。我們把這種情況稱為“視覺污染”。

視覺污染是“白色污染”問題最為突出的危害背心袋。在我國城市、旅游區、水體中、公路和鐵路兩側均不同程度存在的廢塑料垃圾的視覺污染,這些廢塑料散落在地面上,或隨風掛在樹枝上飄揚、或漂浮在水面,污染環境、傳播疾病、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潛在危害是指廢塑料制品進入自然環境後難以降解而帶來的長期的深層次環境問題。塑料結構穩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破壞,在自然環境中長期不分離。這就意味著廢塑料垃圾如不加以回收,將在環境中變成污染物永久存在並不段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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