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

塑料購物袋的限塑令



我國於前不久由國務院辦公廳向各省、購物袋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下發《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鑒於購物袋已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今後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應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並將塑膠袋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

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塑料袋在我們的生活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我國每年都要消耗大量手提袋的塑料袋。

在我國,每天光買菜就要用掉10億個塑料袋,至於其他各種塑料袋的用量更每天在20億個以上。到超市、集市購物由商家提opp袋供塑料袋,也早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的習慣。 但塑料袋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卻也因為過量使用及不易回收處理等原因,造成了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特別是超薄塑料袋容易破損,加上我國人民的環保意識薄背心袋弱,在使用後大多被隨意丟棄,散落在城市街道、旅游區、水體中、公路和鐵路兩側造成了“視覺污染”並成為“白 色污染”的主要來源。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已經限制塑料購物袋的生產、銷售、使用。

我國的限塑令一出,意味著我們的生活習慣將要不可避免的要發生改變,又要回到拎著菜籃子買菜的生活。因此引發了眾多的觀點和言論。其中有部分人可能習慣了塑料袋在生活中帶來的便利性,忽略了它所造成的危害而持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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