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

泉州民宿再遇尷尬 有照無證還是不能經營



年前,警方突擊檢查館驛七號度假旅館,逢甲住宿清退該旅館內的所有客人,原因是這家旅館涉嫌無證經營。日前,該旅館老板潘立飛說,警方對此事的處理結果是:罰款500元,店取締。2月27日晚,其他幾家民宿經營者也反映,當天下午,鯉城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辦好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才可繼續經營。“要辦好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需要先辦好消防許可證。但消防部門說我們這些老房子達不到標准,難以通過審批,這意味著我們都得關門。”

對此,吳指導員提出了民宿目前可走的兩條路徑。一是向轄區派出所報備,申請《出租證》,以按月租房的標准來管理,但民宿不能再掛出經營範圍為“旅館”的工商營業執照,也不能在牌子上出現“旅館”、“客棧”、“旅社”等字眼。“這只能是‘緩兵之計’,因為民宿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沒有解決,消防、住建部門仍可以去查。”

因此,他提出第二條路徑,即政府出台扶持政策,設定一個針對民宿的標准,如設定消防標准,由消防部門指導經營者整改;界定建築標准,由住建部門指導房屋加固。“民宿經過整改後通過新設定的標准,拿到兩個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後,公安機關會‘開綠燈’,為民宿安裝住宿登記台中住宿系統,納入旅館業的管理。”吳指導員說,只有這樣才能解決根本問題,也讓以後新開設的民宿有個參照標准。

據了解,鯉城區政府曾於去年5、6月召集公安、工商、消防、衛生等部門對市區的5家民宿進行摸底調查,並召開兩次協調會。鯉城區區長黃陽春在去年省人大會上也表達了對發展民宿的重視。他說:“近年來,深度旅游逐漸成為一種流行的休閑生活方式。泉州作為歷史文化名城和東亞文化之都,吸引了越來越多的窮游族、背包客。充滿歷史氣息又實惠的民宿客棧,則成了接待這一游客群體的重要載體,為古城文化旅游注入一股清新的力量。”他建議省、市政府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明確、可操作的管理辦法,在政策上大力支持家庭旅館(民宿)的開發利用,以促進文化旅游產業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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